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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重庆合川大石街道办事处我们这里修化工园还建房装修费不补偿,不是抢建的房屋【超面积】不补偿合理吗

    我们这里修化工园的还建房征收我们的房屋,我家房屋签订的补偿的合约里阳台没有补偿,一次性修的超面积一分钱没有补偿,装修也没有补偿,这样的是合理的吗;街道办事处张贴的通知里明文规定说【抢建抢修的房屋在征收的时候不予补偿,我的房屋是修的时候一次性修的不在抢建抢修的范围里,说明是应该得到补偿的可是他们也不予补偿,合川2008府的文件里2.4米一下的补偿百分之80,1.5米的补偿百分之50,1米一下的补偿百分之20,盖的大棚都要补偿。我的房屋为什么不补偿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拿着文件不执行可以乱来吗,这样的事情为什么没有人来管管了,我有阳台他们说不是阳台,我想起古代指鹿为马的故事;这样的**像共产**吗,我80岁的父亲说国民**的人都不会发生指鹿为马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有天理吗;装修的房屋他们可以不补偿说是规定我不知道这样的规定是人说的话吗。国家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下发的紧急通知他们可以说是**的管不了他们,他们只按规定办的事情,他们不管农民的死活,强行征收农民的房屋是我们社会所需要的吗;我呼吁社会能支持我们这里一下,争取合理的补偿,创造**的,文明的,有法制的社会努力。谢谢 北京市

    房屋 装修 阳台 还建房 举报

    提问者:yxr6988

    发布于2012-03-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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