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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居间合同纠纷

    我与我男朋友(目前没领结婚证)9月20日与业主及中介方签订了三方居间合同买房,签了之后,中介约按揭公司来谈时才知道我男朋友不符合在广州买房的条件(社保、税单、保险)均不在广州,只有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当初中介说可以做假的税单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到款,没留下证据);我因为收入不足,银行流水帐上没那么多钱一个人也贷不了需要按揭的60万元费用。现在我们能否以合同主体发生了变化,以前是两个贷款,现在变成1个人能贷款,但一个人没能力贷那么多为由,撤销合同。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贷款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襄 儿

    发布于2012-01-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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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廖安琼 经纪人
    有什么可能帮你
    +1 2014-06-19 举报
  • 廖安琼 经纪人
    有什么可能帮你
    +1 2014-06-19 举报
  • 灰太狼他爹 丨Lv 0
    不能,只能是自己赔偿业主一些钱,现在必须有医保社保税单(任意两种)都是广州市区才能符合在广州置业的资格,中介如果在你没签订合同之前就告知你可以在广州市置业,中介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到中介所投诉。还有一种方式,你的父母如果是广州市户口和有足够的收入证明,就可以做为你的担保人,帮你购买到物业
    +1 2012-01-31 举报
  • pinpai1231 丨Lv 3
    不能,不然就赔钱
    +1 2012-01-31 举报
  • 四川方言全集 丨Lv 0
    如果以前合同写有就可以,没写就不行了,不过可以和业主协商的。肯定要赔点钱的
    +1 2012-01-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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