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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年10月16日,接着10月15日的购二手房问题表述

    对方中介不是分店或单店,是我市的四大中介之一,位于市政府旁边,在一个黄金地角上,我们签的是"购买意向协议",当时,房主在场,不是合同;后在几方在场要签正式合同时,我提出的问题,大中介说可以解决此问题,房主也安慰我说,需要几天时间,实在不行就不卖我此房了,再后来,大中介经济人一次次打电话说让我过去办解除合同手续,但必须扣8000元钱,我要求房主在场,中介经济人说房主出差了(当然是假的),全权委托她办理,还说我若不带着合同\收据去,一切后果由我承担,我要求我的经济人处理此事,是对方这个大中介不想全返20000元,目前已讲了完全不同的两个理由, 最后一次的理由是:由于负责此单的负责人已回家休产假,全权委托他处理所有在手的单子,实在不能因各种原因,把这个单子撤了,把那个单子撤了,况且已下帐了,所以先返12000元,押8000元在中介公司,等女的休完产假回来,再说这8000元的问题,

    二手房 中介 房产委托公证 举报

    提问者:世嘉ii

    发布于200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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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loverandy 丨Lv 4
    8000块多半是卖方的中介费``他没有理由收去``你要要求你的经济人协助你追回这些钱```有必要的话弄点舆论`大中介要名誉``
    +10 2007-06-08 举报
  • wittyman 丨Lv 3
    从头到尾将你的表述看了一下,没有搞明白,你们只是签了购房意向书怎么会有两万元交给了中介(是买房的订金吗?),搞到现在你处于比较麻烦和被动的局面。我认为:目前中介所有的托辞和理由,目的是从着你那8000元的,别怕,只要你有他们收钱的证据(收据),最终可以到房管或物价、消协甚至你当地的媒体(报纸、电视台应该都有类似百姓消费维权等节目)等部门去投诉他!我想既然是大中介,就应该在乎自身的舆论形象,(这就是不良中介的软肋!)卖主也很关键,好像有规定如果是订金已经交予卖方后,买方反悔,卖方可以不退订金,(所以搞不明白怎么中介先收到钱)。建议你记住几点教训:1、买卖房屋是大事,不要相信什么大中介,事情没有铁板锭钉就不要随便掏荷包;2、不要随便相信什么熟人介绍,在一些行当里面做事的人,不要说8000元,关键时候8元钱都可以将是不是真朋友看出来,切身体会,别不相信!3、相信有办法治这些不良中介,不要怕麻烦,坚持据理力争。
    +10 2007-06-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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