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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户籍所在地的房子是**的,现在**因我未交租后在未与我交涉就自行入内装修出租,

    我户口所在地的房子是我爸爸(已故)在50年代时广东省**分配给他的,80年代我爸调地方企业工作并分了新的住房,一家人除我之外都搬出了,这样我就成了这套老房子的户主(户籍),其后我单位也曾分了一套住房给我并参了房改(该房子在我2001年离婚时判给前妻及女儿),前两年开始省**多次要收回我这套老房子未果,日前以我没交几个月的租金为由并在我不知情下对该房子进行装修并委托出租,我是一个下岗的没具体工作的人.,因为生活的原因我也一直在外地基本没在这房子里居住,现在这套住房是我唯一居所及户籍所在地.我的情况是否有对该房子拥有居住权?**机关在未知会我的情况下强行入屋装修是否合法?我现在该怎么办? 北京市

    居住权 户口 租房 户主 举报

    提问者:高小调

    发布于2012-01-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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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唐星星 丨Lv 0
    这个房子不是你的了,产权上是属于你父亲的。具体细节还是要前去该物业的房管局去咨询办理。
    +1 2012-01-09 举报
  • Occawn 丨Lv 4
    您好,**机关是有权收回的,这类的房子属于**机构的福利房之类的性质,如果您没有合法拥有这套房屋的产权,**机关是有权收回的。只是他并为尽到通知的义务,但是不是违法
    +1 2012-01-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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