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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行房屋赠与应注意什么?怎样避免无效的赠与合同?

    近期打算搬家,想要把之前的房子赠与闺蜜,都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怎么才能避免无效合同的产生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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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124991010

    发布于2020-05-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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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DeliaYK 丨Lv 2
    您好,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赠与双方不要因为想要节省过户费用而采取赠与方式进行过户,这样做存在风险。虽然您可以在公证处取得赠与公证书并办理产权过户,但这赠与过户的性质与买卖过户不同,以下几点赠与过户注意事项必须清楚: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买卖行为。2、赠与过户办理产权登记的税费的时候税费标准与继承过户和买卖不同;3、若进行赠与公证,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赠与无效主要体现在:赠与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赠与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受赠与人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赠与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赠与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赠与。希望能帮到您。
    +1 2020-05-07 举报
  • NearAddiree 丨Lv 4
    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应该注意:1、赠与需征得对方同意,最好签署同意声明2、对于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的赠与,即使签订赠与合同也可以任意撤回。但以下两种条件除外:1)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2)具备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其次,赠与合同也是要遵守《合同法》规定的,如果在赠与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您仔细参考相关条例,避免做无用功。 
    +1 2020-05-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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