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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还有1个月要评估拆迁了,请问律师种啥果树赔钱多一点

    我们还有1个月要评估拆迁了,请问律师种啥果树赔钱多一点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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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392708866

    发布于2020-05-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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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5969500942 丨Lv 2
    在拆迁公告公布之后种植的如果认定为抢种的不予补偿。
    +1 2020-05-10 举报
  • ask308145531 丨Lv 2
    临时栽种的,不可能赔偿。
    +1 2020-05-09 举报
  • ask9329147142 丨Lv 0
    嗯呢,马上联系您
    +1 2020-05-08 举报
  • ask9735538089 丨Lv 1
    现在再去种果树应该已经晚了,已经确定征收的区域再去种不被认可。
    +1 2020-05-07 举报
  • ask1769951105 丨Lv 1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1 2020-05-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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