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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屋赠与、公证和过户的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房屋赠与、公证和过户的问题。我在北京上学,属于集体户口,无交纳社保记录,我亲姑姑的女儿即表姐在北京国企上班,属于公司集体户口。现在我母亲想出资为我在北京买房,碍于限购政策,想用表姐户口买房。然后做一个表姐将该房屋赠与我协议,待五年后我有北京户口后再过户给我。如此操作的话,这份赠与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表姐想将该房屋据为己有,而不过户给我,受到法律保护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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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安聊海阔
发布于2012-01-13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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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有么
丨Lv 4
可以做公证,但是委托人随时有权利撤销公证,不建议你这么买房,实在想,买的话可以考虑50年商住2用或者通过其他渠道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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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出口
丨Lv 3
协议没有法律效益的,因为您本来就是在政策限制范围内的,所以您就不能受赠,所以赠予协议时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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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datingting
丨Lv 4
不幸的,你的只是协议,不生效的,你是没有资格买房子的,属于受限范围内的 ,没有很好的办法,反正把房子买到别人名下 确实是个不妥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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