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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未经公证的继承房产,能否快速过户?
我父亲前两年去世,立有遗嘱将深圳房产留给我,但是遗嘱未经公正,不动产中心说必须要经过遗嘱公证,有没有快一点儿的方法进行房产过户?我想快点出售房产。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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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915059437
发布于2020-05-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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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828470933
丨Lv 2
您好,你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必须要先做遗嘱公证提前确认遗嘱《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然后才能过户到别人名下的,所以这种情况要出售必须要先到公证处做遗嘱公证(带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本,遗嘱原件,和死亡证明)。所以这其中重中之重的是遗嘱原件一定要具备合法性才可以的。希望可以帮到您,感谢您对链家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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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091524407
丨Lv 0
您好,遗嘱公证并不需要很长时间,如果您需要办理房产过户必须要经过遗嘱公证的环节。根据您的描述,深圳房产目前的名字应该还在您父亲名下,立有遗嘱。从法律角度,继承关系是有先后顺序,遗赠扶养协议优先,遗嘱继承居中,法定继承最后。未公证的遗嘱,不动产登记中心是不能完成过户手续,因为不能确定是否会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出现,甚至无法确定遗嘱的真实性。如果遗嘱继承,没能办理,那么就需要办理法定继承,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都具有继承权限,需要办理继承公证。如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放弃继承权,那么其他拥有继承权的每个继承人都有分的房产权限。建议您携带身份证,房产证,产权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派出所提供的销户(①立遗嘱人身份证件;②立遗嘱人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③遗嘱人所处分财产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④遗嘱。),遗嘱去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然后携带材料去国土局进行房产变更,然后在办理交易出售。这中间并不会花费您太多时间。如果遗嘱办理不了,那么就只能是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都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所有继承人都要求拥有继承权,那么就公证给所有第一顺位人,如果有人放弃,那么也需要公证进去。希望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有任何问题您可以追问,或者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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