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卖家以收不到尾款为由要求更改贷款方式,谁来承担损失?$https://m.fang.com/ask/ask_4308849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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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以收不到尾款为由要求更改贷款方式,谁来承担损失?
卖家为代理人(实际的房屋出资人),签订合同时约定市管公积金贷款,中介和卖家都未提出异议,签订合同后,卖家通过中介得知,贷款尾款只能打到房本本人银行卡,遂提出必须更改为代理人可代收贷款的贷款方式。如更变为商贷后,利息增长部分由谁来承担?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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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681327081
发布于2020-05-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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