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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财产的分割

    问题1:结婚25年,我单位于2000年分配了房改房购买名额,房产证写的是我的名字。请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0008年离婚的,2009年卖出。我想问卖房所得金额是否按照各半分。问题2:02年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名字是我和孩子的。申请了分20年供,因购房时我已47岁,房管局要求加上另一个名字,原因是我到退休年龄房子还没供完,所以写上了孩子的名字,当你孩子16岁。我想咨询下这套房产要是和对方分割的话是怎么分呢?当年没写配偶名字是因为对方自结婚以来一直没固定收入,所以才写上孩子的名字的。 刚才有律师答复我,说属于我的份额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何为属于我的份额呢?也就是占多少比例呢?如果对方一直没收入,供楼都是我供的,离婚后也要按照属于我的份额分配?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共同财产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chinadgj

    发布于2012-02-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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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zhunbei9 丨Lv 4
    是夫妻共有财产,09卖出的话是夫妻一人一半。02年买的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是产证上有你小孩的名字。所以你们离婚的话小孩占有50%而你们在从剩余的50%里面对半分。也就是25%。
    +1 2012-02-21 举报
  • 全能使者 丨Lv 4
    都是共同拥有的产权,离婚要分一半,孩子的那一半不能分,剩下的你们一人一半的产权。
    +1 2012-02-21 举报
  • 农医 丨Lv 0
    1婚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08如果没做财产分割,09年出售后也是各半分。2如果孩子名字在上面,那只能分你的那一半,孩子一半是不能动的。婚后财产不看来源的,都是共同共有。
    +1 2012-02-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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