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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在大连购房落户需要哪些准入条件?

    我现在是沈阳集体户口(研究生毕业户口就一直扔在沈阳了),2011年就来大连了,想在大连买房,可以落户口吗?有哪些准入条件?各个区之间有没有区别?在哪可以找到具体的规定看看?非常感谢。 北京市

    购房 落户 户口 集体户口 举报

    提问者:ask134204658

    发布于2020-05-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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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43686380 丨Lv 1
    你好,你是可以通过买房的方式在大连落户是可以的。2015大连最新落户政策规定符合下列购买房屋条件之一,且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购房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自登记常住户口之日起,所购房屋3年内不得交易、抵押)主城区购房:1.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购买商品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米。2.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购买存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米。新市区购房: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新市区、旅顺口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米。其他满足需求的条件:1.个人在新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购买非住宅房屋的,应当同时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方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2.在旅顺口区购买房屋落户(达到主城区落户条件除外)的人员,其常住户口5年内不得迁入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园区。3.共同购房(购房时即为夫妻除外)、非本人出资购房的人员(直系亲属出资除外)不能办理落户。4.在同一区域内购买单套住宅和单套公建均未达到规定标准,但合计达到单套住宅落户标准的准予办理落户(参与合计须同为商品房或同为存量房)。5.购买公建房落户的需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符合上述准入条件的购房人员均可到购房所属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受理,报区、市、县公安(分)局审批。因而,想在大连购房落户一般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面积达标;二是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即可。备注大连行政区域划分如下大连市行政区域划分为3个户籍管理区,即【 主城区、新市区、新区 】 。主城区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旅顺口区。新市区包括:金州新区、保税区、普湾新区。其他地区为新区。
    +1 2020-05-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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