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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未建成的职工集资房被拍卖转让

    原合同约定在2003年入住,但因单位中途经营困难而停建(缺装修),直到现在,单位通过挂牌转让方式,已将全幢楼买给了另一个公司,承让方现在己经补充装修后完工,并且拒绝安排我们集资入住,只同意连本带利合计4500元/平方米的单价赔偿及终止合同,请问如何维权及承让方的赔偿是否合理?合法?谢谢.. 北京市

    房产纠纷 装修 拍卖房 集资房 举报

    提问者:hepohht

    发布于2012-03-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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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gentcz 丨Lv 2
    既然转让给他们,那就应该让其履行合同义务
    +1 2012-03-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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