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合同期间,第二承租人有无权力转让房屋

    原承租人任**租的商品房,从10年8月为期一年,合同中明确(合同期间,乙方可以转让)10年8月,原承租人任**将房子转让给我,11年的5月份,我在房子门头上以及商品房周围大量张贴“吉房转让”广告。房东多次过 经过并无异议。6月初,我将此房至7月31的使用权再次转让给炳某。转让时炳某已知房屋使用期只到11年的7月31,房东将提前半个月来谈次年房租。并告知此片商品房每年都会涨点房租。炳某表示认同。并交了合同期间的房租和屋内物品所折费用。签定收款凭证。七月初,炳某电话给我说“房东不让我在那干”我问"不让你干?他没跟你提第二年房租吗?你们谈了吗?”炳某“房东说他不同意你转租此房,你无权转租,明年的房租涨了三四千,你出来咱三方坐下谈谈”我问"我们三方谈什么?你们这是在谈明年的房租,你直接和他谈就好了”他不回答。我没有再见他。七月中旬,炳某打电话告知我:“房东不让你转房子,已把房子收回了。你收我的钱,应还给我。你这样属于诈骗,不还钱,我去告你!”打过几个律师电话,有的说“买卖不破租赁”,我有权转,有的说房东帮他出庭,说我无权转,我就无权转。 北京市

    转租 商品房 租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辉仔乐网

    发布于2012-01-1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曾经沧海不是云 丨Lv 0
    你好:按照出售房屋的有关规定,买卖房屋的却是是不能破坏租赁契约的。
    +1 2012-01-1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