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用房买卖问题?
汽配城出售未售完的40%的门面房(其中有的汽配城租出去的),我就去购房,选好房子以后,售房处的说钱交定金3万,然后等他们和**协调,和那些租房的人协调,等两三个月交房,当时就签了一份他说不是协议的协议书,大概内容是我购买某某门,先付定金三万,等签订购房合同时再付清房款,如果10天之内不交3万,视为放弃购房,协议的1月份签的。协议上没提什么时候交房。我等到4月去要房,(因为当时传言说汽配城和市**有矛盾,市**不允许汽配城把房子卖完,怕他们卖完房子拍屁股走人,不管这个汽配城)他们说还没和出租户协商好什么的。找了很多借口。说最迟等到8月份给放,我八月份又去,他又推迟说到10月底,最迟10月底。很多和我一起买房的人都退房了。我也被这房子的事弄的气死了,之前我想到4月就能拿到房子,就和别人厂家谈叉车代理,人家厂里销售经理来考察,发现我之前那个门面房太小,我就带他们去看那个预定的房子,又给人家看那个定房子的协议,结果人家说可以代理,还答应提供我广告费(就是做门头广告的费用)。约8000元,提供两辆叉车做样品。后来因为这房子一直托,一直拖,人家代理给了别的销售商做了。还洽谈过两三个代理商,结果都是等的时间太久,让被人抢去了代理权。八月我去问售房处,问他要是到十月底还不给房子怎么办,他总是说“怎么可能呢”等等。被我一再追问,最后他们说了,实在拿不到房,就退押金给我。我想咨询下,我能不能和他们签署一份协议之类的,如果到10月还拿不到房子,我可不可以要求他们赔偿我相应的损失.....谢谢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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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dingdanglele
发布于2012-02-2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