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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过户
您好:我与2000年4月买了一套二手房。买房时签订了购房契约书(契约书上卖方夫妻签了字并按了手印,还有邻居签字作证,但没公正),卖方给了我房产证。同一年11月我又到本地契税征收管理所交了契税。但不久后卖方夫妻离了婚。现在2012年想办过户手续,房管局说要卖方夫妻到场签字。问题是现在只能找到卖方的妻子(房产证上写的是她的名字),联系不到男方。请问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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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loveplusamour
发布于2012-01-27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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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音同饮
丨Lv 0
如果能联系到最好,就算不到场,她老公可以给她出一份委托书,实在不行,只能咨询房管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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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综合
丨Lv 0
您可以到房管局去咨询一下需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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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_uer
丨Lv 4
看您合同上怎么写的?违约责任怎么规定的!如实在联系不到,只能是走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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