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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用另一方名额买房出资问题?

    如果甲乙结婚前,甲方北京目前名下有一套房子,甲方父母想出资在乙方名下贷款买首套房再结婚,这一部分首付是被视为对甲方的还是对乙方的出资呢?或者需要怎样才能视为是对甲方的出资,甲方银行卡结账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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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454212432

    发布于2020-05-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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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269431271 丨Lv 0
         1.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2.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1 2020-05-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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