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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农村集体住房产权能否和邻村的的村民进行转让及交易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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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翁捷在线

    发布于2012-02-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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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updown_girl 丨Lv 2
    的第二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五年后,方可将所购房屋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百分之五十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所定的标准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第二十一条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由**按照有关规定回购。**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在《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相关具体政策的补充规定》中提到,“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货币补贴的家庭,申请人及配偶再购买住房时,须将经济适用住房有限产权变为完全产权或退回货币补贴后,方可办理相关交易手续。而同一户籍地址的其他共同申请人再购其他住房的,将不受影响。但全部共同申请人,均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规定》同时提到,“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货币补贴的家庭,其原有住房动迁或交易的,已购的经济适用住房及货币补贴购房不受影响。 ”《规定》同时称,“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死亡,家庭成员继承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须注明原购房时间及继承经济适用住房。即该房屋的经济适用住房有限产权性质保持不变。 ”“申请人、配偶及其他共同申请人,在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已享受货币补贴后,依法继承房产的,不影响原已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但公证继承时间应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后。 ”“申请家庭在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已享受货币补贴后,申请人离婚的,按照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不能继续享有经济适用住房的一方,可予办理新购房屋产权登记,但不能再申请享受保障性住房。离婚后继续享有经济适用住房的一方,其经济适用房有限产权性质保持不变。 ” 记者赵晖
    +1 2012-02-14 举报
  • roboar 丨Lv 0
    如果邻村和你村属于同一乡或镇范围内,那么可以转让。具体细节去所在地土地所问问。
    +1 2012-02-14 举报
  • 老二的幸福 丨Lv 0
    可以的,可以去当地房产局转让。
    +1 2012-02-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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