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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分割

    房子是爷爷奶奶1984年在原先的老宅基地上翻建的,家里有2儿2女,1985年大儿子结婚。1986年以大儿子的名义办了土地证,当时未办理房产证。1989年大儿子去世,2年后大儿媳改嫁,孙女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由老人抚养。2001年补办房产证时,仍以死去的大儿子名义办理了房产证。2006年爷爷去世。现在房子出租,租金由奶奶收取。请问:1、房子应该是大儿子一个人的产权,还是家庭共有产权?2、如果是大儿子一人的产权,是否已经超过了20年继承期限?3、以已经去世的大儿子的名义办理的房产证有效吗?如能回答,非常感谢! 北京市

    土地证 租房 房产继承 房租 举报

    提问者:水晶蓝zt

    发布于2012-02-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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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不唱新歌 丨Lv 3
    1.家庭产权2.儿子离世 财产分割按继承顺序 3.孩子已经去世 产权人不再了 需要继承或者是家庭财产分割再说他去世了,不应该以他名义办理产权,办理也是无效的
    +1 2012-02-23 举报
  • 倩茹燕 丨Lv 4
    1.家庭产权2.儿子离世 财产分割按继承顺序 3.孩子已经去世 产权人不再了 需要继承或者是家庭财产分割
    +1 2012-02-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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