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和继承问题

    我爷爷和奶奶有六个子女,我爸爸、另外还有5个姑姑,我爸爸一个姐姐四个妹妹。5个姑姑出嫁后,我们一家三口跟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一共11间房子,我们三口6间,爷爷奶奶5间。1996年我们一家三口搬到与同村的新楼房住。1999年奶奶过世,爸妈为了照顾爷爷,又回到了老房子跟爷爷一起生活。2007年初,爷爷过世。爷爷奶奶均没有立遗嘱。现在我们这里面临旧村改造,11间房子连同院子一共280个平方,按照赔偿政策可以拿到近400平方的房子。现在,五个姑姑也主张对这套房产的继承权。但是在继承的份额上,我父亲跟五个姑姑没办法达成一致。五个姑姑的想法是:280个平方平分6份,每个人1份。我爸爸主张的分配方案有两种:一种是,我们三口住的6间房子是当年父母结婚爷爷奶奶给的婚房,虽然没有单立出房产证,这6间房不应该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剩下的5间房跟院子,由于我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我父亲继承其中的40%,另外60%由5个姑姑分配;另外一种方案是:由于房产证所有权人为我爷爷,在房产证上有一栏家庭成员,上面写的是我奶奶、爸爸妈妈和我,我爸爸也咨询过律师,律师的答复说,这个属于房产的确权,就是说这11间房子是我们5个人共同所有,作为遗产,只有爷爷奶奶的40%份额属于可以继承的范围,其中,父亲尽主要赡养义务,主张多继承一部分。我父亲比较倾向于第二种方案。现在请问各位高人,父亲的第二种方案能否成立。 北京市

    楼房 婚房 房产纠纷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验段盐段

    发布于2012-03-2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雅舒舒 丨Lv 4
    一般情况下是成立的 说实话这个就看法院怎么去判了 如果你姑姑她们不同意 就让她们去法院去告 如果她们没尽赡养责任 她们没权利分房子
    +13 2012-04-01 举报
  • 搜房网友 丨Lv 10
    你一家住6间,说明你们没有和你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这六间给你们又没书面证据,房证是你爷爷的名字,家庭成员是村里登记习惯,你姑姑有权继承。
    +11 2012-07-21 举报
  • 天津人说快板 丨Lv 2
    继承的只是过世人的部分,而且是是按照医嘱比例来得
    +1 2012-04-0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