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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登记双方名下,因为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过期,房管局无法办理房产证

    双方为情侣关系,共同购买一商品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后因分手,女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证事宜,房管局以女方身份证复印件过期为由拒绝出证,后男方起诉女方,要求分割房屋,一审判决因双方未取得所有权,驳回男方诉求。请问如何获得女方身份证复印件?是否可以通过法院裁定要求女方配合办证?是否房产证办理下来后才能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房屋?房管局办证要求提供身份证证明材料,是否可通过调查对方户籍信息代替? 北京市

    房屋登记 房屋管理局 房产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ask9976142214

    发布于2020-04-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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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hyrm 丨Lv 0
    立案了可以找书记员复印
    +1 2020-05-02 举报
  • ask6432388284 丨Lv 0
    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1 2020-05-01 举报
  • ask4861815514 丨Lv 2
    你先去调查对方户籍信息给房管局。
    +1 2020-04-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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