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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催告函的内容

    我买房子,签订合同后因为一些原因约3个月没有付钱给卖家,现在卖家发出催告函称要将两证从中介方提走。请问催告函是什么个法律程序,卖家发出催告函后入规定最后付款期限,我是否要按照他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义务。一般催告函的里规定的期限大约是多久,有无明确法律规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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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diaoa

    发布于2012-01-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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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shanxj 丨Lv 3
    是按照合同上的日期来定的,他发函的话你应该已经是违约了,他完全可以起诉你的,你还是再和他协商下好了
    +11 2012-01-20 举报
  • nuvoland 丨Lv 4
    首先如果追究合同位于,一般是先要发出催告函告知违约方,其次,催告函的时限一般在催告函内有提及,并没有最具体的规定,考虑到催告函通常会由挂号信的形式发出,在寄出和收到会由时间差,那么一般都会给予3天以上的时间,如果违约方在收到催告函后,没有做出异议,那么视为催告成立,正式单方面违约,那么催告方有权取回证件,收回房屋再卖。当然也需要退还多余款项。
    +1 2012-01-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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