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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手续问题导致延期办理产权,多交一倍契税是否能追究开发商责任?

    我是大连的,为尽孝心2007年以我的名义为在外地的父母在大连泰华府第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2009年5月份签的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2010年4月交的房。辽宁省关于二套房契税调整政策:2010年10月1日之前购买并备案的第二套房,契税还执行1.5%的政策,之后的按照3%,开发商现在才能办理产权手续,我找开发商了得到的回复是:自己看合同,合同上注明了交房后两年之内办理产权,现在还差一个多月到两年,开发商没有责任,让业主自认倒霉。请各位专家指点我如何主张我的权利?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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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lhrrr

    发布于2012-01-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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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周周xf 丨Lv 3
    合同约定了交房后两年内办理产权证,当时签合同时你签字就算是认可了。至于违约责任,开发商现在还没有违约。
    +1 2012-01-19 举报
  • lingxiaolan 丨Lv 2
    如果合同中确实注明了两年的产权办理时间,那么只能按照合同执行了。
    +1 2012-01-19 举报
  • guanxp2008 丨Lv 0
    因为合同上已经写了两年内办产权,所以开发商不会承担责任
    +1 2012-01-19 举报
  • 烟火海 丨Lv 4
    产权证的发放,规定必须在180天内完成,如果完不成视为开发商违约,需要赔偿
    +1 2012-01-19 举报
  • 志在千里1 丨Lv 0
    按合同走,要是你现在交了,在产权证下来之前政策又变回来的话可以退税。
    +1 2012-01-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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