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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人共有房屋,现在变成了两人共有,要办不动产权的转登记吗?

    10年前父亲在北京的一套房子由我、哥哥和弟弟三人共同继承,去年哥哥移民去了美国,将他的那部分产权分别给了我和弟弟,我们需要去办理不动产权的转移登记吗? 北京市

    房屋登记 部分产权 产权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6491724127

    发布于2020-04-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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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85838598 丨Lv 2
    需要办理不动产权的转移登记。根据相关的规定:凡出现下列10种情形之一,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1.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2.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4.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5.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6.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8.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9.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您所描述的情况适用于第6项,因此,您需要去办理不动产权的转移。 资料来源:《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 2020-04-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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