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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弟弟欠债,被人威胁用房子抵债。现在连合同都签了,报警有用吗?

    弟弟欠债换不起,被人威胁用房子抵债,三番五次在小区里威胁他。现在他连合同都签了,报警还能要的回房子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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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755274924

    发布于2020-04-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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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824230445 丨Lv 1
    你弟弟签的买卖合同本来就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而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债权人采取的是非正当手段,胁迫你弟弟签署的买卖合同,该民事行为本为无效,所以合同的内容对你弟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本来就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您的情况,弟弟欠债不还、对方胁迫卖房,双方都有过错,所以要各自承担责任。  资料来源:《合同法》
    +1 2020-04-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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