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优惠购房产权归属

    原儿子单位优惠购房,2002年旧房拆建,2004年回居,新旧房补300元(面积大体相同)。2003年父亲出资6000元,并写有合同,儿子对房子拥有主权,其父可优先选一卧室,由于**机关的原因房产证2007年才发放。现在父亲于2004年娶一后妈,后妈说她对房子拥有一点,而父亲说他死了就不管了。关键点是这6000元并不是用于购买这个房子,而这房子的钱在父亲出资前早就付清了,由于各种原因写成了父亲出资。现在儿子该怎么办?一、可以卖吗?二、可以还钱给父亲吗?父亲出资6000实际是好让他永远能居住,以免生母打扰(生母与妹妹同住,他们于2002年离婚),结果没想到父亲于2004年以她人办了结婚证,当时父亲说他不会再结婚的(更不会办什么手续)。现在我的想法是:给父亲另租房住,卖房子,父亲与我同住(父亲已老了80多岁). 北京市

    卧室 购房 旧房改造 租房 举报

    提问者:传奇杀手

    发布于2012-01-2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光头大哥2010 丨Lv 0
    在您父亲没有去世以前把房产证更名成您自己就可以了,1、当然可以卖了。2、只要父母同意是可以的。
    +1 2012-01-30 举报
  • 星龙网络 丨Lv 3
    这种情况,你最好去找个相关的律师,让律师出面帮你解决这个问题。
    +1 2012-01-30 举报
  • 天空之晴 丨Lv 0
    您和父亲另外租房住比较合适,房子还是卖掉比较好。
    +1 2012-01-3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