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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处宅基地,两个宅基地证,户名不同,是否有效

    我是1998入赘进现在的农村(上海市宝山区),2003年为了分户由我妻子提出申请宅基地建房许可,(在和户主同一块宅基地上)并得到村、镇的批复,允许建房48平方。2004年由我们夫妻出资建房后一直至今。2011年动迁开始,我们就向动迁组提出在同一块宅基地上有我们夫妻建房的48平方,我妻子作为独立的权利人享有对该房屋的权利。但是动迁组不予理会,把我们夫妻建造48平方归纳在户主(我丈人)的名下。现在我等于什么都没有了,随时准备卷铺盖走人。当初要是没有批复,我也不会建房,至少不会损失建房款。**为什么会批复后又不承认我们的房屋是合法的? 1.我是否可以诉讼,判令我妻子申请的建房许可证有效?2.我还能否要回这块宅基地?3.如起诉,需要什么理由? 北京市

    购房 房屋 户主 动迁 举报

    提问者:txw349

    发布于2012-03-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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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花仙子程 丨Lv 3
    可以的,只要你有批文就可以去房管局去告状的。!
    +1 2012-03-21 举报
  • 灵灵莹 丨Lv 3
    具体你要问一问律师,和相关土地部门。
    +1 2012-03-21 举报
  • yuanyuanyuan2 丨Lv 3
    可以的,只要你有批文就可以去房管局去告状的。
    +1 2012-03-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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