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商诈骗
我在五年前,以每平方米750元的价格,与开发商签合同购买一套148平方米的商品房。房屋建成后,发现开发商把房屋卖给了4个人,均签下了合同。前提是,该楼房是一个国有企业(选矿产)集资建房,同时也委托李某对工程负责及对外销售。现在的状况是,**干涉,把该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和李某关押,并各自以欺诈罪判处10年左右。。但是,房屋所有权归谁,**并没有解决。。签订合同时,四个购房者均一次**齐了购房金额。。现在,谁都没有房产证。。而且,现在的市面房价是4000元每平方米,如果赔偿原来的付款,是远远不够现在买同样的房子的。请问,这件事该怎么解决?房屋归谁?其他没拿到房屋的三个购买者应该接受多少钱的赔偿?具体由谁赔偿?如果该国有企业已经没有能力赔偿该款项,或者该国有企业已经破产,那么应该由谁来赔偿?如果**对这件事不积极处理,而是以躲避的态度,那么,受害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ps:被判处10年左右的这两个人均无任何赔偿能力。。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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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碧山天马
发布于2012-01-0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