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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分家,父母将原有宽裕的宅基地分割给已结婚分户的子女,是先办房产变更还是先去土管部门进行土地分割。

    从小一直我和父母住在一起,结婚单独立户后想自己出来新批宅基地,但我们当地的政策是父母原有宅基地超过规定标准面积能够解决分户分房条件的,子女不得另享受新建住房。所以父母再将原宅180平方米的土地面积分与我80平米(签订了分家协议)。但我去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国土部门称“地随房走”集体土地只有使用权,只能随房屋的转移而随之转移。我去房管部门办理时,房管局的又要我去土地部门进行土地分割**后才能办理房产证。这2个部门的回答让我两头吃闭门羹,叫我无所适从,不知如何是好!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国土资源部 集体土地 房屋 举报

    提问者:RooRu

    发布于2012-02-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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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czcxn2006 丨Lv 3
    这个还真不好办,您是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且房产证都不一定能办下来;建议您就不要大费周章了,就在您父母分给您的宅基地上建套房子暂住吧,和父母也有个照应。
    +1 2012-02-17 举报
  • cuipengzr85 丨Lv 4
    地方很多**都是要找关系的,光乱跑是不行的,需要去找熟悉人才好办的。
    +1 2012-02-17 举报
  • 肯师傅在线 丨Lv 0
    你最好还是先把产证办出来吧。这样的话后面可以直接分钱就好了!
    +1 2012-02-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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