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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朋迷家族 丨Lv 0
    申请人是必须要本地人才可以的 外地人不太好申请的。
    +1 2012-03-11 举报
  • 秦岭通讯 丨Lv 0
    那可看你能不能申请的了: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宅基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的标准。使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使用其它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1、宅基地申请条件(1)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个子女);②因国家建设原宅基地被征收的;③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土地整理需要搬迁的;④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要翻建、扩建的;⑤迁入农业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承包田,同时承担村民义务,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⑥因外出打工、上学、被劳动教养、服刑等特殊原因将原农业户口迁出,现户口迁回后继续从事农业劳动,承担村民义务,且无住房的农业人口;⑦原本村现役军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户口已落户在本村组、无住房的。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宅基地(1)申请住宅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2)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面积标准或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一户一子(女)有一处以上(含一处)宅基地的;(4)将原住宅出售、出租、赠与他人或擅自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5)已列入规划改造范围的;(6) 原有住宅拆迁时已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进行补偿安置的;(7 )户口虽已迁入,原籍住房未拆除或依法转让,不履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的(空挂户);(8)原住房长期空置,无人居住的。
    +1 2012-03-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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