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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买房子的纠纷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六月份,我买了一套商品房,价钱是三十二万,已和卖主签好了一份合约。而这合约内容规定是分三期付款,第一次为签合约时交十五万,第二次过户再交十万或十五万不定,余下第三次为合约到期时付清,合约为一年期限,即明年六月。期间如果卖方不卖房子就要赔双倍的价钱,如果买方到期前还不能付清钱就会被卖方吞掉。但是问题是合约是由电脑打印出来的条款,没有在公证处公证过,不过双方都签了名字,和打了手印,不知道这合约有没有法律效力的呢? 另外卖方这段时间不断打电话过来催促我交第二次的过户钱,说他等钱用,要我现在交第二次的钱给他,可我是想着明年三月才交第二次的过户钱,因为合约并没有规定第二次过户是什么时候,所以我就不打算那么早交第二次的钱,可是卖方听到我要明年三月才交第二次钱,就说不卖给我,要把钱退回给我,我一听就火了,现在是玩耍家家么,说不卖就不卖,所以我想知道,我能告他么? 北京市

    商品房 房产纠纷 房子 过户 举报

    提问者:bb26wu

    发布于2012-03-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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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3个回答
  • 李海英 经纪人
    双方签名按手指印都是又法律效应的 你完全可以按照合同办理的
    +1 2014-08-13 举报
  • 周国强 经纪人
    双方签名按手指印都是又法律效应的 你完全可以按照合同办理的
    +1 2014-05-04 举报
  • 邓匡子 丨Lv 1
    有一些细节需要了解清楚:首先,你买卖的房子是否属于法律保护(有产权而不是合同房);其次,你们所签的合同是否和国家法律所抵触; 如果你们签的合同不违反国家法律,你可要求按自己的合同执行。(他若违反可走法律途径)。
    +1 2012-03-25 举报
  • 天马网吧 丨Lv 0
    首先,你的合约不具有法律效应,15万的定金已经大于全部楼款的10%,所以合约是无效的,在合约里没有规定过户时间,起诉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深思!!!
    +1 2012-03-25 举报
  • karwan 丨Lv 4
    这合同有法律效力,要按和同上面的条款执行就可以,当然双方也可以再协商,建议你再度跟业主协商,谈不妥,再打官司,因为打官司很麻烦,还会浪费你很多时间!
    +1 2012-03-25 举报
  • bohutang 丨Lv 2
    这合同有法律效力,要按和同上面的条款执行就可以,当然双方也可以再协商
    +1 2012-03-24 举报
  • 随缘天空 丨Lv 6
    直接拿着合同去告就可以。
    +1 2012-03-24 举报
  • taiheguoyi 丨Lv 3
    双方签了合约那就是有法律效应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 2012-03-24 举报
  • 秦岭通讯 丨Lv 0
    虽然合同是自己在电脑打的,但是双方已自愿达成买卖协议,所以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以上如果情况属实,买家却是可以告卖家。
    +1 2012-03-24 举报
  • sxlaxey 丨Lv 0
    合同里面的理解是微乎其微的。最好拿着合同先去咨询律师不要,咨询后再决定该怎么操作。如果合同上面只写着第二次过户交15万而没有规定什么时间之前去过户,那你在法律上是比较主动的
    +1 2012-03-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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