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妻子要跟我离婚分房子,能行吗?

    我的现有住房是在2009年10月贷款购买的,为了结婚,首付款是我父母出的钱(没有留下证据)!但是,由于我的个人贷款资质问题,银行把我的女友,也就是现在的妻子,列为了贷款购房的共同申请人。2009年11月,银行同意放款!房产证上,是我自己的名字!2009年12月,我们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贷款一直是我每月往卡里存钱!但是没什么凭证!现在,婚姻持续7个月后,由于感情破裂,我们要分开。但是妻子以是贷款共同申请人为由,要求分割房产,贷款还没还完!我想请问,各位律师。她有这个权利吗?如果有,我该怎么应对呢?谢谢 北京市

    购房 贷款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城市麦芽

    发布于2012-01-1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5个回答
  • abc4077 丨Lv 0
    房产证虽然是你的名字,但你们已经结婚了,是属于你们两个的共同财产,她有这个权利,你要提供当时你首付款的证明的话,就可以少分店给她。
    +1 2012-01-14 举报
  • 粑粑兔 丨Lv 4
    房屋购买时间和产权证办理的时间都在结婚登记之前,所以房屋毫无疑问是婚前财产,也就是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虽然是你的妻子有和你共同办理房贷,但是他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他为这个房子出资了多少钱的话,她也无法对该房屋主张债权。
    +1 2012-01-14 举报
  • abo7462 丨Lv 4
    他是有这个权利的。不过最好你先看下是否是你们婚前买的。
    +1 2012-01-14 举报
  • 木头咚咚响 丨Lv 4
    完全有权利分割房产,可以参照新婚姻法,除非你能证明名字确实是你自己出的钱。
    +1 2012-01-14 举报
  • 8zoosun 丨Lv 4
    他是有这个权利的 你买房子时候你们拿结婚证了吗 没有的话 那就是结婚前的财产的
    +1 2012-01-1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