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山东一国企职工住房在1996年缴纳过一万多元,有“公房出售收据”为凭证为何我们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办理的不动产证依旧是划拨土地?$https://m.fang.com/ask/ask_4289248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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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国企职工住房在1996年缴纳过一万多元,有“公房出售收据”为凭证为何我们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办理的不动产证依旧是划拨土地?
山东一国企职工住房在1996年缴纳过一万多元,有“公房出售收据”为凭证,加盖了山铝公房出售办公室公章,后来2001年面积1:1置换新房,原有面积按一平米800元计算,多余面积按一平米960元计算,有名为“房款”的六万多元收据,后来又补交了几千元阳台面积费用,对于普通工人来说这些钱在那个年代都是巨款了,房改至今听说有些人下发的不动产证为国有租赁性质,为何我们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办理的不动产证依旧是划拨土地?如今要面临拆迁,一平米900块就给打发走了,不动产证不经本人同意说注销就能注销,这合法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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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813979008
发布于2020-04-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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