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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赠与一年多,是否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房屋赠与一年多了,始终没有搬走(赠与房子自始至终是本人唯一住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作为不动产的房屋,赠与房是否属于已交付,同时本人经济条件恶化(曾做买卖),无力购买其他房产,是否根据《合同法》195条,不在履行赠与义务。 北京市

    房屋 房产 合同法 房屋赠与 举报

    提问者:麦田UU

    发布于2012-01-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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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qianruyan 丨Lv 3
    请问你所谓的“赠与”之后,你是否去国土局把房产过户给被赠与者?如果过户完成,那么这个房子就不是你的了;如果没有过户的情况下你可以咨询下律师,不履行赠与的话是否有什么责任···
    +1 2012-01-11 举报
  • zhangshu818 丨Lv 4
    这和买卖性质是一样的、只不过是赠与的关系、没有撤销这一会回事
    +1 2012-01-11 举报
  • 晨曦中的百合88 丨Lv 0
    只要办完了相关赠与手续,如果没有其他协议规定就要履行
    +1 2012-01-11 举报
  • dfagrgert 丨Lv 0
    这和买卖交易性质一样,你赠与给别人了,就不再是你房子了。没有撤销这回事
    +1 2012-01-11 举报
  • ELLEBOY 丨Lv 4
    最好是咨询一下律师
    +1 2012-01-11 举报
  • syboy 丨Lv 1
    要继续的
    +1 2012-01-11 举报
  • renwuhua 丨Lv 1
    不是,继续履行
    +1 2012-01-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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