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尊敬的请问:房屋判决过户的问题$https://m.fang.com/ask/ask_428307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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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请问:房屋判决过户的问题
有一处房产判决对方过户,对方找不到人(从未出过庭一直公告了很多次)请问:1还需要公告几次才能到房管局过户?还要拿过户费吗?2、因为找不到人,执行庭要自己预付几千元的执行费,请问是否合理?不交他们不给执行怎么办啊?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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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jlkellin
发布于2012-03-16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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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yanjiang
丨Lv 4
第一:公告一次即可,过户还是要交过户费用;第二:因法院也要收费用,业主已找不到,只能由您出,您想到能顺利拿到房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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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金博士
丨Lv 4
合理!找其他的途径让他们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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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河畔
丨Lv 0
这个找不到人是比较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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