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尊敬的请问:房屋判决过户的问题

    有一处房产判决对方过户,对方找不到人(从未出过庭一直公告了很多次)请问:1还需要公告几次才能到房管局过户?还要拿过户费吗?2、因为找不到人,执行庭要自己预付几千元的执行费,请问是否合理?不交他们不给执行怎么办啊?谢谢!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房屋 房产 过户 举报

    提问者:sjlkellin

    发布于2012-03-1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nnyanjiang 丨Lv 4
    第一:公告一次即可,过户还是要交过户费用;第二:因法院也要收费用,业主已找不到,只能由您出,您想到能顺利拿到房子就好.
    +1 2012-03-17 举报
  • 阳泉金博士 丨Lv 4
    合理!找其他的途径让他们执行!
    +1 2012-03-17 举报
  • 孔雀河畔 丨Lv 0
    这个找不到人是比较麻烦的
    +1 2012-03-1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