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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时对于评估结果不满意,如何救济?

    征收时对于评估结果不满意,如何救济?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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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274602989

    发布于2020-04-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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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613908371 丨Lv 2
    被征收方在收到房屋评估报告时,若对于评估结果不满意,则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天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若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天内向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1 2020-04-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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