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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房产税征收标准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房产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房产纳税义务可以分为生产经营或者是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等多种类型,发生时间都不太一样。1、纳税人将原有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