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拆迁补偿是地方文件吗 房屋评估公司是政府聘请? 评估结果不合适$https://m.fang.com/ask/ask_4281811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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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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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866950208
丨Lv 1
你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一条: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第二十二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欢迎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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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474818531
丨Lv 1
您好,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申请重新评估或是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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