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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超期交房的过渡费

    :我是乐山市的一户拆迁户,在2006年的8月5日我和开发商签定房屋拆迁协议,并说明一年半后(2008年2月5日)交付新房。可是现在已经是2008年的12月了,开发商并未实行当初的承诺。并不是房屋没修好,而是修好了,却迟迟不交房。我想就这一些问题咨询一下,房屋超期交付给我们的过渡费应该怎么算,如果一直不交房我们又应该怎么办?在开发商交房时,开发商应该对我们出具一些什么样的手续和验收报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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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新月驿站

    发布于2012-03-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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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天使惹了我 丨Lv 0
    与开发商协商,一般是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来定。
    +1 2012-04-02 举报
  • 鸭梨很大2010 丨Lv 0
    你好!起码按照当地平均租金来赔偿。
    +1 2012-04-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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