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8年7月买的商铺,32万,分期付款,首付20万,剩余我给开发商签了个借款合同请您帮忙指导该怎么办?
请问我2018年7月买的商铺,32万,分期付款,首付20万,剩余我给开发商签了个借款合同,合同约定2018年12月31日把剩余款交上,否则他们有权在不通知我的情况下,把房子另行出卖,且不退首付款。我在还款日快到时,与开发商沟通,他们说可以到实际交房日补齐,合同现在只网签没有备案,我们的合同交房日期是2018年5月1日,现在已延期交房近两年,我想起诉退房,与开发商协商,他们说没钱退,合同中也没具体约定延期交房退房的事,只是说因延期交房愿意继续合同的,可日赔偿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我们另外签的还有一个返租合同,现在开发商说因为有返租,不牵涉延期交房的事情。现在我想起诉退房,又担心借款合同的约定制约,请您帮忙指导该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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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jimeking
发布于2020-04-2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