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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ghtment
丨Lv 2
由于动迁房产权的不确定性及交易周期的长期性,其风险也是很大的,必须在动迁安置房买卖合同中将相关条款细化;否则纠纷就会在以后的时间里随之而来,动迁安置房有两种:一种是基于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享有的动迁安置房,此类动迁安置房属配套商品房性质,受5年限制转让的约束,也就是说产证下来后在5年内不能办理过户。这种动迁安置房买卖风险极大,由于在5年内不能办理过户,如遇房价上涨,上家极易违约,如遇价格下跌,下家又会不情愿购买了,如不能在合同中对相关情况及问题给与充分的预测和明确,就会导致房款交了,最终房子不是自己的。还有一种是基于房地产开发动迁而享有的动迁安置房,此类动迁房在上海本地没有什么限制,在产证下来后可自由上市交易,相对来说风险要小一些,但仍然要在买卖合同将相关的问题细化,以做到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