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产分割
我和父亲一起购买两间房产,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缴款分两次,第一次缴款人签字是我的名字,第二次缴款人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前没有书面遗嘱,但口头协议将大间房产给我,另一小间房产给我的弟弟,我们已经做了公正书,公证书仅公正这两间房产有我和我的弟弟共同继承,公证书中并没有说明如何分割,但我的弟弟现在要继承我父亲的财产的一半。我的母亲和其他姊妹都知道,父亲给我的是大间房产,我的缴款签字是否有法律效应?若我要告我的弟弟,诉讼时效期是不是两年?若我的母亲或者我的姊妹出庭作证,有多大效应?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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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rshling
发布于2012-03-1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