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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产的遗嘱

    我是我父母的二儿子,上面有一个姐姐和一哥哥。我母亲最近身体一直不好,所以她想立遗嘱把现在她的房子给我。当时买房子时也是我和父母各付了一部分,姐姐和哥哥没有付。请问,我拿到我母亲手写的遗嘱后,它马上就会生效?还是我必须公正后才能生效?由于我本人在国外,没有时间回国做公正的手续,所以如果没有公正,那这份遗嘱真的什么效力也没有吗?请帮忙解答。谢谢刘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兔子电脑

    发布于2012-03-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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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情心相约 丨Lv 0
    一定要公证过才有法律效率的,双方都要到公证处做个遗嘱公证。
    +1 2012-03-16 举报
  • 唐韵青鸟 丨Lv 4
    继承部分必需要去做财产公证,你没有时间做,可以做个全权委托公证委托某人做。
    +1 2012-03-16 举报
  • popojm 丨Lv 0
    是的,必须工证后才能生效,虽然房子是你和你父母出钱买的,但户主却不是你的名字,是你母亲的。然而你哥哥姐姐也是属于合法继承人的,当你没公证前,他们都是有资格获得的。
    +1 2012-03-16 举报
  • quqian7 丨Lv 3
    可以叫你母亲到当地公证处做一份公证书全部公证给你手续还是非常简单的当场做好的400元一份
    +1 2012-03-15 举报
  • jojo88729 丨Lv 1
    这个问题很复杂,首先要看你父亲是否健在,按照您的说法,该套房子是在父母都健在的时候购买的,如果您父亲健在的话,那父母共同将房屋继承于你,那符合法律规定,但如果父母有一方不在了,那房屋归属中有50%属于你们兄弟姐妹3方共有,有很多的先决条件。因您所提供的说明不详细,所以无法提供完整的答案,建议回国详细咨询,或提供完整材料。
    +1 2012-03-15 举报
  • yinyue6 丨Lv 4
    只要你母亲自己去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后邮寄给你就可以了
    +1 2012-03-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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