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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纠纷问题懂法律的帮帮忙!

    我老公是广州农村的,现在住的房子我们想重建出租,但是宅基地证家公说没有(因为现在这个是后妈,实际有没有证我们并不清楚)。我们现在怕我们出钱把房子盖好了到时后妈手上有宅基地证会和我们争。现在房子已经签好赠与协议,具体内容是证明这房子是赠送给我们并且属于我们重建的。如果以后与后妈有纠纷(比如说:家公写一份遗嘱分一些给后妈或者养女,到时打官司他的遗嘱生效吗?)的话,我们的协议法律支持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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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taohai9817

    发布于2012-01-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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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黑鹰Baby 丨Lv 0
    我来解答吧~/土地使用证可以补办,到国土局办理。要现在村里开证明,然后到镇上盖章,然后到市里补办就可以了。/领到证后马上做在基地过户,直系可以过户的,就过到你先生命下。/与你家公签赠与协议或者立遗嘱意义不大,赠与最终还是要过户,未过户一天都有风险。遗嘱更加不可靠,继母随时可以带他去重新立一份,遗嘱这个东西是以老人过世前最后一份为准的。/反而可以与继母和养女签一份放弃继承协议,叫上村里德高望重的人作为见证方一起去市公证处签。你老公是甲方,继母和养女是乙方,加上见证方。和公证处的公证章。那还比较靠谱,但是请注意,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是三年或者五年,在有效期内要叫上他们重新做一份啊
    +1 2012-01-25 举报
  • h564335 丨Lv 0
    你可以去办个产证的,这样就没有纠纷
    +1 2012-01-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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