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 求解
你好!我于2007年底花了31万买了一套60平左右的房子。房子的暖气是外接的别的单位的,本楼其他住户都没有暖气,因为买的时候已经是年底,所以房子没有开通暖气,但是在合同的其他约定事项中写到:房主保证在08年缴纳暖气费用前建立正常档案,并过户到乙方名下,无欠费,无纠纷。可是,暖气到现在也没能开通。房主说是退1万元给我了事。我不同意。因为合同内容中有个违约责任,其中有一条: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如甲乙任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本合同房屋买卖的相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房价款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合同继续履行。而且合同签署的争议解决方式是选择的仲裁。我想请问:如果提交仲裁,会有怎样的处理结果?谢谢!2009-3-1512:56:36补充:我提出的条件是赔偿2万元,即可了事,合同终止。这样还算合理吧!仲裁会支持我的请求吗?另外,仲裁费用由谁承担?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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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心里就俄界
发布于2012-03-0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