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集体土地性质 ,有房产证,过户问题

    我09年买的房子,在县级市的市区边很近,有房产证,上面的表明的是几楼几户,但是是房东的名字,土地性质是集体性质,我现在只有这个证,能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把上面的名字换成我 的名字,另外这样是不是土地使用证在房东手里面就行了?还是我也可以从房东那里再把土地证也办过来?整体和普通的二手房过户有上面区别?是不是小产权房?有没有将来房东毁约收回房子一类的可能性?受法律保护吗?可以过户的话,具体怎么操作?谢谢 北京市

    集体土地 土地证 二手房 产权房 举报

    提问者:wuchqing449

    发布于2012-03-03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hsj283 丨Lv 5
    这个要看你拿的证是什么证,是大产权的,还是小产权的。
    +11 2012-03-06 举报
  • 并孙子兵法 丨Lv 3
    您这应该是算乡产房,国家规定是不能随便买卖或者过户,过户的话存在一定风险,除非家里人自己过户自己人还可以!
    +1 2012-03-06 举报
  • hj1268447 丨Lv 0
    不是小产,必须土地证和房产证都要过户。应该去发证单位办理,应该是乡镇房地产管理 部门。
    +1 2012-03-06 举报
  • 炫丽星空 丨Lv 1
    集体土地,房产证也不是正规的房产证,小产权有的房子也发一个房产证,建议具体咨询一下当地建委,确定是大产权的房子在决定是否购买,小产权的房子不受国家保护,买卖出现问题国家没法管,只能法院了、。
    +1 2012-03-0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