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婚前婚后的财产怎样介定?99年公公取后老伴(带一子女)至08年四月止没有任何婚后财产,四月份拆迁后公公名下拆迁安置经适房一套,现能不能以房子是婚前财产换来的为由,要求认定为婚前财产?$https://m.fang.com/ask/ask_426727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267278
共3个回答
-
-
-
阳泉金博士
丨Lv 4
可以。按规定,下列财产不属共有财产:一、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二、因伤、残得来的补偿款;三、退休金、因下岗的来的补助款(买断工龄);四、失业保险。五、拆迁婚前的补偿费用,拆迁所得的安置房(没有补交房款差价的)。
-
-
-
mbwlgwen
丨Lv 3
可以的这个是没有问题,拆迁的房子也是公公以前的财产,这个肯定是婚后的财产
-
-
-
纽森家族
丨Lv 4
可以的,因为是婚前的房子拆迁后再补的,算是婚前财产。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