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城,交房难题?物业还是开发商的责任?
我在共和城买了房子,因现在没地方住,想急着装修交完费后去验房试水,问题来了我下面一层的房子房门打不开,无法进去看是否漏水为此我抽空跑了三趟第一趟物业帮我放了水,但没让我看第二趟才发现楼下房门打不开,物业说要我留个电话,过两天再来,要是有问题(漏水)无法验收会打电话给我没收到电话,我就去了第三趟,房门还是打不开,叫来一个人,估计是卖门的,看了一下,说锁没坏,是有人把里面的倒拴插上了,不负责,物业也不负责,说要找开发商,至今无果不管是谁的问题,反正不是我的问题,凭什么坏我的事?还没住进去就喊着要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哪个王爷定的规矩,一出了点问题就丢绣球推这推那的我想到一个问题,小区的物业公司由谁来定?是不是该由业主,刚开始大家都没住进来,可以由开发商定,以后是否可以因绝大多数业主的意愿而换之?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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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pplepineapple
发布于2011-12-1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