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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范围不明能解除吗

    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堆放物品,经过租赁人多次催告将搬走物品,仍没将房屋腾空,租赁人将出租人起诉至法院。那么房屋租赁范围约定不明能解除合同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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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netscan

    发布于2020-04-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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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308108485 丨Lv 2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本案中,租赁合同对租赁范围约定不明,经协商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法院认为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被告材料公司至少应交付厂房的主要部分。根据《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存在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情形,可以解除合同。办案法官表示,本案中原告多次要求腾空厂房,被告未有行动。解除合同的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1 2020-04-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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