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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由于燃气没有过户,原业主欠费导致我燃气不能使用,燃气表现在已经更换,我补交欠费合理吗?

    去年十月份在廊坊买了一小区买了二手房,当时由于时间紧迫,燃气没有过户,到燃气公司去交费,结果显示原业主自2000年以来一直在没有交费的情况下使用燃气,明显是燃气公司存在很大漏洞造成,燃气公司要我找原业主来过户交费,否则无法使用燃气,可是原业主到外地已经无从联系,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业主 二手房 过户 举报

    提问者:相思寇

    发布于2010-03-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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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兰连月 丨Lv 4
    这个燃气公司有责任的 应该停气的
    +11 2010-03-06 举报
  • xineryue 丨Lv 3
    我认为你和燃气公司两家都有过失。如果费用不是很高的话你去自己交了吧,以后还要打交道的。要是很高的话你应该去找燃气公司解决,叫他和原业主联系,并且确保你可以随时用气。或是你和煤气公司商量互相补偿吧。就是一人付一半责任,毕竟他们也不是没有责任的
    +11 2010-03-06 举报
  • Fifi 丨Lv 3
    现在这样的情况就是不理它,燃气公司自已会找原来的业主要钱的,只是目前你还用不了气而已
    +1 2010-03-06 举报
  • 蓝梦可乐 丨Lv 0
    合理,但是这个交费的话应该会主动上门吧? 如果没有。去问物业
    +1 2010-03-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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