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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他妹妹农户的名义跨村划批宅基建筑房屋

    他妹妹在自己的村里有很宽敞的住宅,1979年以其妹农户的名义跨村在县城边别的村划批一座宅基,手续是其妹的,2008年11月在四邻没有一家同意和签字的情况下,拿着其妹1993的宅基手续换了新证并更改了四至,宅基证还是其妹的名没有变更。2009年他把建筑物全拆除另建,这样的建筑是什么行为?违法吗?怎么处理?此宅基从划批到建筑居住,再从拆除另建都是他自己的行为,也是他自己的住宅,他能借口是帮其妹建筑吗?其妹有住宅况且是跨村的理由能站住脚吗?原划批是三分地,先占耕地七分多,此事怎样处理? 北京市

    房屋 宅基地 耕地 住宅 举报

    提问者:dianlv1

    发布于2009-07-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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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dzz8338223 丨Lv 3
    村民宅基地只能使用本村的建设用地,本身能够跨村审批,说明审批中间就存在问题;在宅基地内翻建房屋,也是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具体哪个部门要看当地的情况),自行翻建,属于违法建设;再加上超占土地,还是耕地,占用耕地的建筑只有一个结果:强行拆除。至于说到底是谁的房屋,估计只有纪检委、检察院、公安局的调查结论才有效。
    +1 2009-07-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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